深建质安〔2020〕83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气象台于2020年08月18日19时45分将全市台风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计受“海高斯”影响,我市阵风达10级以上,信号可能持续至19日中午,全市进入台风防御状态,为全面落实省、市三防工作部署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足够警惕,高度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有关信息和要求至每一个工地,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一)即时起,全市地铁工地全面停止夜间施工作业,19日上午起全市在建工地全面停工。各监督机构要立即将停工指令传达至每一个项目,并通过现场巡查、远程视频巡查等方式检查停工等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立即做好现场人员撤离准备工作,提前与辖区应急避险部门联系,落实安置点,准备好有关生活物资。一是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应立即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二是在台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立即组织工地活动板房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就近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
(三)加强对工棚、脚手架、塔吊等现场设施的排查加固。一是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围挡防风有关要求,做好施工围挡(特别是轻型围挡)的加固措施。二是对大鹏湾、珠江口等沿海重点区域(大鹏新区、宝安区、南山区、盐田区)在建工地应及时采取防御海水倒灌相关措施,严防海水倒灌事故发生。三是在深基坑和临时围墙等区域设立警示牌和警戒措施。
(四)相应级别预警取消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复工指令后,各单位须做好全部复工排查工作后方可复工,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移动方向、强度和风力,及时掌握台风带来的暴雨量级、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情况。汛情未解除、台风影响未结束前,各级检查督查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各种抢险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8月19日